為補助學術單位進行兩岸學術交流,國際處於已編列教學卓越補助金額,可以參考教卓計畫「D1-5 推動兩岸學術交流活動」,補助申請項目及細節,請洽「國際處-兩岸組」承辦人-楊皓綸,分機18304。
請款,注意事項如下:
1.計畫申請表: 提供參與名單、預估費用、預計行程。可至教卓網站下載。
2.車資收據:註明「乘車者、乘車用途」。如: 「主講人-陳小明先生、乘車用途:飯店至文大(XXX座談會)」
3.餐費收據:註明「人數、單價」,若已顯示在發票上,無須再寫。並附上「活動簽到表」。
4.禮品費用:註明「份數、領取人員」。若領用人數多時,可於後方附上領取人員的清冊。
5.成果報告書:文字描述至少2~3行,附上圖片,下方說明圖片。可至教卓網站下載。